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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执行已完结但执行款却无影踪 尉氏法院:正在处理中

    信息发布者:杜东卫
    2019-02-18 07:21:10   转载
    执行已完结,但执行款却无影踪,尉氏法院:由于法院新换的系统,书记员业务不熟练,鼠标点错了,报结案报错了。

    大河报·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联胜

    网页显示,该案已于2017年5月31日执行完结

    近日,大河报·大河客户端记者接到了来自尉氏居民高梦星的反映,她告诉记者,截至2014年11月,尉氏县华誉木业有限公司的冉玉杰、黄爱玲从她处一共借了2930000元,月息按2分5厘计算自2014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4月10日共计32700元,一直没还。于是,她将冉玉杰、黄爱玲告上了法庭。2015年8月22日,尉氏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,要求冉玉杰、黄爱玲在此判决生效后15日内,偿还高梦星借款2930000元及利息。法庭判决后,被告一直迟迟未还款,一拖就是三年,直到2018年12月31日,高梦星未收到一分还款。 “我不仅一分钱没收到,在2018年12月,我因事去法院寻问该案的处理进程,在查寻法院处理案子的网页时,发现,我的案子已经结案了,网页上清禁显示,结案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,执结金额2930000元,我大吃一惊,法院从来没有通知我,该案已经完结。而且执行款,我也没有收到过,既然执行完结,那么执行款去哪儿了?”高梦星非常气愤地说:“我去法院问,该案执行法官马松松告诉我,报结案报错了。做为执法机关,一句报结案报错了,能解释清楚吗?”

    接到尉氏居民高梦星的反映,大河报·大河客户端记者给马松松法官打去电话了解此事,在电话里,马法官告诉记者他们有宣传纪律,让记者去尉氏法院政治处了解此事。 1月9日记者来到尉氏人民法院,法院人事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他们不清楚此事,得向领导汇报,但领导都下去扶贫了,得等领导回来,他们一定会向领导汇报此事,会让此事得到圆满解决。 记者给尉氏县主管公检法工作的副县长吕金波发去短信反映此事,吕副县长告诉记者,会让尉氏县法院院长调查此事,并向记者回复调查结果。

    2019年1月17日,记者联系了尉氏县人民法院院长邓强,邓强回复记者,请联系执行局长赵年。 1月18日,尉氏法院执行局长赵年对于高梦星一事,回复记者称由于法院新换的系统,书记员业务不熟练,鼠标点错了,报结案报错了。记者问他,由于书记员业务不熟练,造成多少类似报结案报错的事情?赵局长没有回应。

    2019年2月,春节假期结束,当事人高女士给记者反映,她的事情,尉氏法院一直没有任何结果,“法院领导称要尽快给个说法,这又过一年了,我的事都三年了,执行款一分没见,结案报错处理一直没有任何说法,我还要等到什么时候!”

    2月15日,记者再次联系上尉氏法院执行局长赵年,在电话里,赵局长说他正在接访,稍后会回复记者。然而,一直到发稿,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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